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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于近期公开挂牌出让

台州日报  2015-05-29 09:13

浙江省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神仙居SPA养生度假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于近期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范围及面积。开发项目位于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山谷风光区一期开发B、C地块,东至神仙居薰衣草主题公园,南至神仙居风景名胜区边界线,西至塘辽村一带,北至环景公路(白西线)。项目规划控制范围约290亩,建设用地面积约208亩。(具体准确用地范围和面积以当地规划建设和国土部门终的审批结果为准)。

2.项目投资计划、规模、品质及开发周期。项目必须依据《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山谷风光区一期B、C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该规划设计条件为总体要求,计划总投资约10亿元(货币单位为人民币,下同),在上述区块内投资开发养生酒店、SPA美容养生中心、沿街商业和景观房产等项目。项目整体根据旅游、休闲、度假、美容养生理念,以“养生为核心,酒店为配套”,将项目打造成国内高端SPA美容养生基地。

项目实行整体统一开发、经营。酒店和SPA美容养生中心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36个月内建成,并对外试营业。

3.开发强度。整体定位、规划设计须符合《神仙居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和《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山谷风光区一期B、C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规划指标详见见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二、项目土地挂牌出让要求

申请参加项目土地竞买的投资商须达到以下要求:

1.申请报名前,房地产开发资质须达到本项目相应的资质。

2.报名时须提供《神仙居SPA养生度假基地地块竞买报名资格确认书》,获取该报名资格确认书须符合项目开发品质其他条件(详见报名材料)。

三、项目开发思路和设计方案评审

为确保本项目达到整体、有序开发效果,本次土地挂牌竞买申请人必须参加并通过项目开发思路和设计方案评审。

1.报名。有意向投资商带符合上述土地挂牌出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于2015年6月29日17时前向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报名(以下简称“度假区管委会”,地址设神仙居游客服务中心)。

2.资格初审。本项目开发思路和设计方案评审实施领导小组对报名的投资商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本项目土地挂牌条件的投资商发送项目相关材料,投资商根据相关要求编制本项目开发思路和设计方案。

3.召开项目说明会。为使投资商深入了解本项目和本次评审会有关情况,定于2015年6月5日在度假区管委会会议室召开项目说明会。

4.评审内容。本次项目开发思路和设计方案编制必须依据《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山谷风光区一期B、C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神仙居SPA养生度假基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的相关要求,以SPA美容养生、休闲度假为主要特色,结合仙居当地山水和人文特色,重点体现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对项目区块目标的理解和认识,主题特色如何体现。二是如何体现项目旅游、休闲、SPA美容、娱乐、养生等功能以及运营思路等。三是项目建筑风格与周边整体环境如何融合,体现生态、高档、精品和协调性。评审总分100分,其中开发思路内容20分,设计方案80分,具体评分细则由评审专家组制定。

5.材料提交要求。截至2015年6月29日17 时前,参加评审的投资商须向度假区管委会提交项目开发思路书面材料和设计方案文本各10份,电子文档1份。

6.评审组织。本次评审成立评审专家组对项目开发思路和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组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项目开发思路和设计方案评审量分,仙居县纪委(监察局)全过程监督。

7.评审时间、地点及程序。2015年6月30日9时 ,在度假区管委会会议室召开项目开发思路和设计方案评审会。评审会主要包含以下三个程序:一是提交评审申请的投资商分别作项目开发思路和设计方案阐述(30)。二是提问答辩(20),评审专家组成员就各项目开发思路和设计方案分别进行提问,投资商代表根据提问进行答辩。三是评审确定,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评定,总分达90分及以上的通过评审;若只有一家企业报名,仍按上述方法确定。

8.评审结果运用。通过本项目开发思路和设计方案评审的投资商有资格获取本项目土地挂牌报名资格确认书。该开发思路和设计方案加盖投资方法人公章后,作为今后评审项目初步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项目承诺保证金的缴纳与返还

通过项目开发思路和设计方案评审并确定参加土地竞买申请的投资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度假区管委会缴纳项目承诺保证金1000万元(不计息,保证金缴纳户名:浙江省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仙居支行 账号:580821210700015)。如果投资商能成功全部获取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挂牌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并签订《神仙居SPA养生度假基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后,1000万元承诺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返还。如果投资商不能获取项目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挂牌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1000万元项目承诺保证金。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15年5月29日起至2015年6月29日止。

六、其他事项

项目出让地块的经济技术指标和出让方式、条件等具体内容以仙居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茜茜

联系电话:0576-89326509

联系地址:浙江省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神仙居游客服务中心)

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浙江省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15年5月29日

神仙居SPA养生度假基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预公告及开发思路、设计方案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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