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办【2008】70号文件的要求,对华欧中央花园(椒江教五路东侧、市府大道北侧地块)项目进行公告,开发商须在房屋销售时告知以下环保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华欧中央花园项目位于椒江区教五路东侧、市府大道北侧,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项目用地总面积为93379m2,总建筑面积为293626.84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04980.18 m2,地下建筑面积88646.66 m2)。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水环境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两方面;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游泳池过滤废水。
2、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燃气废气、厨房油烟和垃圾收集点散发的臭气。
3、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本项目噪声在营运期不会对周围的声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4、固废影响: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要在施工区域内定时定点收集,弃土需外运至台州市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应委托当地环保部门定期清运和处理。
6、本项目所有住宅日照满足《台州市区建设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并严格实行环保设施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台州华禹置业有限公司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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