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椒江区十塘三期九条河路以东、规划道路以南(工业)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台州市人民政府台供地[2017]0103号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椒江区十塘三期九条河路以东、规划道路以南(工业)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土地位置用地面积(㎡)出让面积(㎡)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挂牌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地上建筑总面积(㎡)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台土告字[2017]031号椒江区十塘三期九条河路以东、规划道路以南(工业)出让地块3217629308二类工业/≥30%,≤50%/≥1.5≤20%工业用地50年1948400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7]20010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竞得人为椒江区外的,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2个月内在椒江区按有关规定注册成立新公司(新公司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竞得人事先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约定一致),并以新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2017年8月 14 日起到台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经自行实地踏勘后,可于2017年8月20日至2017年8月29日15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五、书面申请时,申请人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其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15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8月30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777号民泰银行大楼3楼);
挂牌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09时至2017年8月31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土地税收、容积率、建筑系数等指标必须符合《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浙土资发[2014]4号)文件要求,各项指标具体数值将根据受让单位的行业类别予以确定,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按照浙土资发[2014]4号标准低于300万元/亩的,按≥300万元/亩的标准执行;
(3)开发条件详见《椒江区工业用地投资协议书》;
(4)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5)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招投标网站(www.tzztb.com)及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zjtzgtj.gov.cn)上公布;
(6)报名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777号民泰银行大楼3楼)。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台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88685127 89065298
88516823
联 系 人: 李女士、解先生、杨女士
竞买保证金可汇入下列任何一家银行
户名: 台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营业部
账号:19900001040002783
开户银行: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900101040017771
开户银行: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1207011219049088838
开户银行:台州市建行
账号:3300166350005900111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
账号:368862906578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 账号:81010158000000564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账号:576900034110303
特此公告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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