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招商建设东扩民办学校。
为加快台州经济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改革做优做强民办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招商建设东扩民办学校。具体内容如下:
1.计划建设的学校位于台州经济开发区东扩区块台东大道西侧、体育场路北侧,占地面积约100亩(以实际丈量为准)。
2.学校性质为民办完全中学,办学规模为初中不少于18个班,按照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高中24个班,按照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预计总投资2亿元。
3.该校建成后按照相关政策法规面向全市招收学生,并承担台州市文华小学与台州市白云小学甲北教学点所辖学区的初中义务教育任务,当地政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学区生就读人数和椒江区公办初中生均教育事业费标准给予该校相应的经费补助。
4.招商对象须符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和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资金实力,且有与本项目相当的资金能力。
5.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投资人均可报名。报名时提供如下资料:(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举办人资格证明)、社会团体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副本复印件1份、报名为法人或社会团体的加盖公章,社会团体和自然人需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三)、近年的办学业绩证明(包括办学合同和所办学校所受的荣誉称号)、近三年财务报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一套,法人和社会团体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不能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报名结束后,开发区管委会将对投资方的经济实力和办学能力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投资方。
报名时间:2017年9月4 日- 9月 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府中路177号开投大厦1907室
联系人 :蒋女士
联系电话:0576-88538859
1895768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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