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为50.8平方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为58.5平方米。
2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公布抽样调查数据,2018年末,我市全体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为54.0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3平方米。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为50.8平方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为58.5平方米。
据介绍,居民现住房是指常住房,既包括自有房,也包括租赁房和借用房;但不包括拥有产权的对外出租房、偶尔居住房、空宅和其他用途住房。
据了解,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日常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旧城改造及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的推进,我市居民住房条件也得到持续改善,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稳步在增加。
根据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公布的数据显示,近5年,台州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从2013年的49.0平方米,逐年增加至2018年的54.0平方米,居住条件更加舒适。在我市9个县(市、区)中,仙居县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居全市首位,为59.8平方米,椒江居民住得相对拥挤,人均面积49.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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