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区泳池到底能不能对外开放?泳池收益又归谁所有?外来人员涌入,人员混杂,影响治安环境,小区业主是否可以提出异议?
夏日炎炎,在水里畅游一番是再舒服不过的事了,如果泳池就在家门口就更完美。
案情回顾
近期椒江的王女士在小区里游泳的时候却发现,小区泳池被分成了两边,其中一边有不少小孩子在跟着教练学游泳,经过询问,发现在小区内学游泳的不仅有业主的孩子,更有小区外的孩子,业主的孩子收费1200元,非业主孩子收费1600元。
经过多方打听,王女士了解到,每个小区对泳池有不同的规定,如她自己所在小区,对业主免费开放,但物业利用小区泳池开班招生。也有小区每年给业主一定数量游泳券,用完后需要向物业自行购买;甚至有的小区对外开放,明码标价出售游泳券。
因此,王女士有了一些疑问:小区泳池到底能不能对外开放?泳池又归谁所有?外来人员涌入,人员混杂,影响治安环境,小区业主是否可以提出异议?
律师解答
一、小区泳池到底能不能对外开放?
小区泳池能不能对外开放,其实这首先要看游泳池的性质,即小区游泳池到底是谁的?
确定游泳池的权属问题,要先看有无纳入公摊,但现在一般而言小区配套如会所、泳池都很少纳入公摊了。在不纳入公摊的前提下需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无对权属作出约定;如合同未约定则所有权属于开发商。
一般来说,目前小区的游泳池分成两类,业主共同所有和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如果是业主共同所有,开不开放由业主们说了算,也就是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可以决定,如果是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那就是产权单位说了算。
当然,如果产权单位要开放,开放前肯定也要跟业主协商,比如做好特别通道,针对外来人员进行管理。
二、泳池归谁所有?
如果说游泳池是归业主所有的,那么就参照小区其它设施的收入来管理使用。是否对外进行承包就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取得小区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如果是已经出售给他人,或者开发商自己在管理使用,而且这个没有挤占到公共配套设施的话,那么这个设施就由实际管理者去享受。
三、外来人员涌入,人员混杂,影响治安环境,小区业主是否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开发商享有游泳池产权,则开发商有权委托物业公司或专业公司进行管理经营,游泳池设在小区内,开发商作为产权人实质也是小区业主,开发商或其受托人有义务遵循《物权法》相关规定,合理行使权利,不应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如果小区业主认为,在经营活动中会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停车压力、噪音等影响,那么业主有权利通过业委会,要求小区物业或泳池管理方加强或细化对这些影响的管理。
律师提醒
进行泳池经营活动,需取得相关资质。除《营业执照》外,还须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泳池工作人员需办理健康证、泳池还需配备专业救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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